女子花费25万练瑜伽出事要求店家退钱店家:用过了退不了因为去年邵女士就在这个瑜伽馆上过课还办了会员,当时觉得还不错,所以今年邵女士又选择了这家瑜伽馆,
在此之后,邵女士因为工作原因,所以也只是得空和教练约课,清明节邵女士休息,瑜伽课也休息,一般是不用上课,但是私教突然发消息询问她明天要不要来上课,邵女士想着反正也没事,就和教练约了4月5号下午一点半上课。
2022年4月5号,邵女士按照约定去上瑜伽课,在教练的指导下说做臀桥动作的时候,邵女士突然觉得头痛不已,身体没有力气,她的教练看到后,就暂停训练,休息了一会。
然而邵女士在坐下休息了一会,不过还是觉得无法忍受,随后教练觉得不对劲就拨打了120,把邵女士送到了医院,检查结果出来居然是脑出血。
就算是这件事已经过去很久,邵女士都很疑惑,她明明是按照教练的要求做的, 为何会突发脑溢血,到底是因为自己做的不标准还是身体原因,这一切不得而知。
据邵女士讲述,他被送到医院后,经过一系类的检查,在当天晚上就被紧急做了开颅手术,不仅如此,在这之后,身上多处也做了些手术。
幸而邵女士身体不错,术后恢复的也可以,日常行走交谈倒是没有什么问题,但是医生却表示她以后要避免剧烈运动。
邵女士闻言就向瑜伽馆提出退课要求,并且要求将剩下的钱退还给她,不料这个要求竟引起了那么多的问题。
原来瑜伽馆这边一听到邵女士要求退费,就立马变了态度,在和邵女士沟通的时候,一直选择逃避问题,拖延时间,态度还非常恶劣,总是以一些无关紧要的理由搪塞邵女士。
瑜伽馆那边表示:邵女士是因为个人原因造成了停课的结果,并且合同里写的清清楚楚,如果有什么意外,一律不退还费用。所以他们拒绝退费。
而邵女士却表示:她是在瑜伽馆训练的时候受伤,而她在住院期间,光是治疗花费的费用就有2万多元,她本可以向瑜伽馆索赔,但是因为不确定具体什么原因,所便打算要回没上的课时费就好了。
但瑜伽馆那边面对邵女士的要求,却一直说要核对之后才能退回钱。在看到瑜伽馆老板这样的态度,邵女士认为没有必要再沟通下去了,就找到媒体记者,希望通过大众的力量帮助自己把剩下的钱要回来。在记者的建议下,邵女士再一次给瑜伽馆打了电话。
瑜伽店老板接通后,邵女士询问6月份就答应给她退款,为何到现在都没有退。而老板却在电话中表示,目前款项还没有核实清楚,等待核实清楚后,就会退换的。
邵女士怒道:请问我这个款项这么难审核的吗? 需要核对一个月之久。而老板也不停在电话对面解释着。
记者见双方争执不休,于是便问瑜伽店老板:邵女士还有多少课未上,剩下多少钱,而瑜伽店老板闻言,就一直含糊其辞说不清楚,问急了就表示正在核对中,这下直接让邵女士急了,直接在和老板吵了起来。
在记者的调解下,瑜伽店老板终于表示: 他们会去认真核对的,假如说还有多余的课,肯定会把钱退给她的,但如果没有的话,他们是不会退的!
邵女士闻言,再一次怒火中烧,她本就没有上过几次课,怎么就没有多余的课了。一旁的记者见邵女士再一次生气,便一边安抚她,一边让老板尽快核对处理。
最后,瑜伽馆老板可能是不想将事情闹大,于是就联系了邵女士的父亲,表示可以退还剩余的4000多块,但是邵女士认为自己最少还有5400块的课,不愿意接受瑜伽店的说法,在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下,这个事情就这样僵持下来了。
,过了几天,发生了令人震惊的事情,邵女士反馈说,现在瑜伽馆那边不承认自己交了两万五的费用,就连四千块钱都不愿意出了。
这件事被闹到了网上,引起了一场风波,大部分网友都是站在邵女士这边,认为瑜伽馆老板是黑心商家,欺负老实人。
网上还上传了邵女士受伤的照片,照片中邵女士因为做开颅手术,所以头发被剃掉了,头上还留着被包扎着的伤口,看起来非常令人心疼。在采访中,邵女士也提到自己背上脊柱因为做引流所以也进行了手术,还有大腿动脉也做了穿刺。
看到这些网友们纷纷开始心疼这个姑娘,这么年轻的女孩居然要遭受这么大的痛苦,还要被黑心商家,真是太可怜了。
还表示,邵女士没有让他们赔偿,已经是很善良了,他们不仅不退费,连基本的诚意都没有,只能使用法律的武器来制裁他们了,很多人都认为邵女士应该起诉瑜伽馆,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J9九游会真人游戏第一品牌。
根据消费者权益保第7条规定,消费者在购买、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、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;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,符合保障人身、财产安全的要求。
在此案件中,邵女士身为一个消费者,前来瑜伽馆享受服务,瑜伽馆是有权保障邵女士身人身和财产安全,而邵女士在享受服务中,突发脑出血,而店家及时拨打120电话,则正是在履行其义务。
尽管无法确定邵女士突发脑出血是否和瑜伽馆有关,但是邵女士是在瑜伽馆发生意外的,这是既定的事实。所以在发现邵女士身体不对,第一时间拨打120电话,是保证了邵女士在瑜伽馆中的人身安全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:“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,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”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:“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,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,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,依照其规定。
而瑜伽馆是否需要对邵女士的伤情承担责任,具体还需要根据邵女士的病情和瑜伽馆的训练是否有关系,或者瑜伽馆教练指教导过程中是否存在指导不当等问题,导致邵女士突发脑出血。
然而根据现在邵女士表述,她也无法判断自己的伤情是否和练瑜伽有关,根据现有的证据,是无法直接判定瑜伽馆应该对邵女士的伤情负责。
《消费者权益保》第53条规定,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,应当按照约定提供。未按照约定提供的,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;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、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。
本案中,邵女士的确是提前支付瑜伽课程,虽然没有实质的证据证明,邵女士的病情和瑜伽馆有直接关系,但邵女士是在瑜伽馆发生意外的,并且因为这个意外导致后期无法继续训练,所以根据消费者保的规定,商家应当将未完成的部分款项退还给邵女士。
《民法典》第533条明确规定,当合同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,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情况下,受不利影响的一方可以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。《消费者权益保》第二十四条规定:“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、通知、声明、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、不合理的规定。
虽然双方签订了合同,但是邵女士突发意外是一个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,又花费了一大笔手术费,所以邵女士的处境是比较困难的,如果继续执行合同的内容,对邵女士来说也是很不公平的,因此可以申请解除合同。
此案一经发布,大部分网友纷纷表示同情邵女士,谴责瑜伽馆是一家黑心的店家,不仅没有给邵女士提供专业和安全的服务,还没有给她提供合理和诚恳的解决方案。
但是也有人质疑邵女士,认为邵女士的脑出血可能是本来就有的病情,表示瑜伽不会引起脑出血这么严重的情况。
幸而最终邵女士身体没什么大碍,而商家也在记者的协调下,退化了邵女士5400元钱,这场维权行动完美结束。
邵女士的经历告诉我们,在日常签订任何合同时,认真看清楚合同的条例,这样在后期遇到什么问题,才能快速的解决问题。
作为一个普通人,我们也应该适当了解一些法律内容,这样在关键时候,我们可以及时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。
另一方面,低强度的瑜伽,是一种高效果的运动方式,可以增强柔韧性和平衡感,也能修饰身材,深受广大年轻人的欢迎和喜爱。
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适合这项运动,还是要要根据自己的身体情况而定,运动要适量,安全才是第一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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